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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走,就不会回去找他似的。我说,我要去找老朋友,三个失散的朋友。我既然答应老盟主不说出"神匙"丢失的秘密,当然要首信用,这是做杀手时养成的好习惯。而既然还没有找到青青,兰兰,绿绿,我就必须再找,就像墨言对我说的:一直找!
我也想过拜托大家一起帮忙寻,就像哪家宝贝狗丢失,一是要到处张贴画像,二是要重金悬赏。画我曾经画过,但我玩艺术玩的太久了,弄东西太抽象,墨言愣是没有看出那是一个,或三个人?好家伙,感情他数都不识了。我也想过重金悬赏,但前提是将人物肖像画出来。于是,墨言打算在我面前买弄一番,让我说样子,他画。我说:青青很男人,很酷,很漂亮。兰兰很男人,很酷,很漂亮。绿绿,很男人,很酷,很漂亮。我明明形容的很详细,可墨言居然颤抖的将纸点成了芝麻饼。我说:我要找人,不是找芝麻饼,找芝麻饼,我会去后厨。在我无奈的翻了若干个白眼后,墨言终于承认自己不会画画。
马车像个老牛似的,一步一摇晃。
我摸了摸耳朵上,据说又是祖传,又是辟邪,又是冬趋寒,夏清凉,戴着漂亮,特别适合我气质的小耳钉。当然,以上的种种没什么新意的广告,都是墨言一个人做的形象代言,而我就是那个被迫接受推销的顾客。所幸不用花钱,不然我一定揍人。
这只蕴涵了天然紫色光华的小珠子,就像一粒小巧的,熟透的葡萄,光看着就觉得是种诱惑。而我,只戴了一只,在左耳上。另一只仍留在了墨言哪里,我和他说,这是习惯。其实,我的另一只耳孔,是对另外三个男人的思念。做杀手,能做到我这么有情有义,真tmd有品!
记得,我十四岁那年,小老头问我要什么生日礼物。我说要青青,兰兰,绿绿和我一样,必须人均两耳孔。老头子答应了,我心里平衡了。我扮女子时要戴耳环,他们不用陪着,但总得象征性的用耳朵支持一下,我为‘殿杀'付出的双耳牺牲吧。所以,我留一只耳孔,和他们一样。
将凉透的茶水,喝上一口,撇撇嘴角,不如带酒。我不擅长酒力,正如不擅长眼泪。苏丫因为我的失踪大哭,因为我要走,也是眼睛红红的落泪,这些都让我感动。于是我对她说:丫头,就冲你对哥哥这份情谊,等你二十岁了,还没有人肯要,就来找哥哥!哥哥给你绑个帅哥上床,下足春药,我就不信,咱们赖还赖不上个好地!
都说女人善变,我今天算是领教到了。前一刻还依依不舍的流泪,后一刻就追着我喊滚。而我则听话的滚进了苏景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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